2014年2月20日

[357/365]

上週末週四週五晚上加班、週六連續加班超過12小時,午晚餐都是在電腦前邊畫圖邊扒著吃的,這樣做出來的報告書原以為這週一就可以付印,但業主卻說內部有別的意見,於是重來,又是修改平面立面然後週五整本報告書要做好。

今晚還是幫著加班(那不是我的案子,但我與其他同事不幫忙的話,主管就算加到暴斃也做不出來),回家時雨已經停了,氣溫卻降到8℃,疲憊的身心頓時一股暴躁的怒意。

我的勞力不該這麼廉價。一個幾億的案子,不應該由我這樣犧牲自己的私人時間(那可是我要拿來讀書畫圖、為自己爭取更好人生的時間),拿一點微薄的加班費然後還要被報章上的管理者們奚落「年輕人如果更努力付出一點就好」。

反正我很生氣,但明天大概還是會繼續加班。我真想立刻離職,而不是等到說好的三月結束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