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7月3日

《都柏林凶案小隊:神秘森林》全劇透感想

在寫完《都柏林凶案小隊:神秘森林》讀後感後,和againitsme討論對本書的想法,覺得果然比起案情,我們更關心的是本書主角的人際關係。把懸疑小說讀得像浪漫小說,說來有點不好意思,但這才是本書最大懸案啊!

本文將毫無保留地劇透全書,請務必看完《神秘森林》後再閱讀本文……畢竟,沒經過那些劇情就先讀本文,是完全無法感受樂趣的。

主角羅伯小時候的懸案至結尾仍無結果,這是許多讀者心中的遺憾,但它有那麼不合理嗎?
《都柏林凶案小隊》很致力於讓讀者感覺「這是現實中警探會發生的事」,它強調辦案的程序正義,例如不得在無監護人陪同下對未成年人偵訊、唯有警方宣讀過權利之後,對話才可被採納為證據……儘管我很清楚法律為何要這樣規定,但當我隨著故事站在警探的視角,也深深感受到這些規定是多麼綁手綁腳。

這些現實細節的堆砌,讓我覺得它像是發生在現實中、而不是遙遠的虛構舞台上發生的事,在現實中,有些案子就是破不了的呀。

觀眾翻開書頁,對這本書中的人物與世界一無所知,就要接受第一人稱對他人、對自己、對整個世界的敘述了。喜歡偵探小說的讀者們都知道,這些敘述往往暗藏陷阱,要不是敘事的主角漏了些什麼、就是他偏頗的性格誤導了觀眾。讀者是住在主角裡面的觀察者,從主角的眼睛往外看,無法控制主角的行動,也不知道主角的眼界之外發生了什麼;只要主角的視野沒有往下看(沒有敘述),我們就不知道主角的鞋子上是否沾滿泥濘。

羅伯在偵辦納克拿里命案時,被命案觸動並逐漸喚醒早已遺忘的兒時記憶,於是從羅伯(將滿)32歲的2004年開始、與他12歲時1984年的失蹤懸案前後,時間軸從這兩個點同時展開,我們跟隨他的記述,漸漸剝下或推翻他最起初時自述的冷漠面具,輕輕地觸及他的傷口與情懷,看見他脆弱敏感的內裡,也從他逐漸憶起的片段中,看見一片一片與他的自述截然不同的記憶,組成更為立體的他。

法蘭琪的寫作功力深厚,這本書有許多精巧工整的對映,這本書的結構層次分明且環環相扣,過去與現在幾乎是嚴謹地以對稱形式相互對映。表面上是在偵探納克拿里的女童命案,實際上本書絕大部份的篇幅是在探索羅伯的童年記憶、人格形成,以及他在「當下」的反應是如何與過去、與創傷呼應。

羅伯的兒時懸案是與他的兒時創傷、當下的心理狀態相對映的。2004年的薇琪塔小隊三人組對映著1984年失蹤事件前的彼得、潔咪與羅伯。羅伯對本書重要角色的凱西,也和他憶起的潔咪有相似之處:她們不是秀氣的女孩、有一點男孩子氣,但對羅伯都有他本人隱晦藏起不願承認的吸引力。羅伯回憶潔咪時,有時候說會一直當朋友、有時候說他們長大可能會和彼得競爭邀請她去舞會的機會,然後只有一次說可能會想和她結婚;簡直就是他在薇琪塔小隊裡和凱西和山姆關係的翻版(或相反,2004年發生的事才是1984年的翻版),他始終不想對自己承認他喜歡這個心靈上十分親近的女性朋友,但是他又會在某個罅隙裡說愛。
 


 

我在這本書的後半段體會了,我在讀這套小說時可能會一直重複體驗的感受——讀者透過主角的眼睛看世界,也看著他的愚蠢。通常第一人稱視角會修飾、美化敘事者的感受,而當連讀者都發現不對勁時,通常是這個敘事者已經做了明顯到不行的判斷或蠢事了。
 

(由於標題已經說明本文將涉及全部的劇透,接下來也將透露案件凶手,這是最後的防雷線。)


當羅伯的搭檔凱西說羅薩琳「不對勁」時,那可能是本書他倆的第一次爭執,才發生在第4章,全書進度14%的時候。這一段很有趣,因為前面在羅伯的敘述裡,羅薩琳彷彿是出塵的美女;羅伯並未敘述她的容貌,反而說了她的穿著打扮「比我見過的年輕女孩還要講究許多」,這顯示了羅伯對羅薩琳的氣質、裝扮有多欣賞,但隨後凱西卻敘述了一個和羅伯版本完全不同的羅薩琳:她的濃妝和衣著都不像在家裡會有的打扮、笑的時間都不對、她沒穿胸罩(我想凱西的意思是這樣不得體),對於羅薩琳顯然激突這一點,羅伯先前的敘述中完全沒提,在這裡竟然還驚訝「凱西也發現了」。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違和感——我自己可是長年不穿胸罩的實踐者,我很清楚社會看我的眼光可能會是怎樣,但這不是女性主義小說,凱西自然而然地用自己的方式承受(或忍受)了上司的性別歧視,並未正面對絕或哪怕提出一點義正嚴辭的女性主批判,所以我認為這裡可以用「我認知的社會上他人的眼光」來看這件事;也就是說,凱西也許(加上濃妝與衣著的綜合判斷)覺得羅薩琳有可能在勾引羅伯、而對女性(預設不會被勾引)的她抱另一種態度,而羅伯也許已經上鉤了卻拒絕承認。主角的觀點與旁人如此大相逕庭,但後續的對話中,主角仍舊認為羅薩琳比較可能是受害者(雖然一個女孩被培養成會對初次見面的警探賣弄姿色,的確很可能是成長環境有問題),他敘述的方式甚至讓我這個讀者懷疑,他是不是暗示凱西在嫉妒?

羅伯和羅薩琳的第二次見面又加重了違和感;羅伯把羅薩琳描述得像是女神一樣,往返跑向辦公室拿咖啡的舉動更顯得他笨拙、像隻獻殷勤的公狗。談話地點轉移到公園,而非警局的庭院,也讓我懷疑羅伯是不是想把這次會面弄得像一場不正式的約會一樣?羅薩琳對凱西表現出(連羅伯都覺得)過度的不安,也讓人覺得很奇怪。但是第一人稱敘事還是發揮了影響力,我把這種奇怪的感覺擱置,對羅薩琳的懷疑也遠不如對她的父母那麼強。

因此,最後揭露主謀時的震撼,仍然完整地衝擊了我。

在故事進入後段時,我讀得坐立不安。這對讀者真是種精神折磨,我被迫坐在羅伯的第一人稱敘事裡,眼睜睜地看著他不斷的、連續的、簡直是滾雪球式地陷入高燒般的譫妄,犯下一個又一個讓人愈來愈難以原諒的錯事,直到這顆雪球終於滾得大到足以摧毀一切,砰然撞上路徑上最後的一堵已經殘破不已的牆——雪球停下來了,因為它和保護著某物的牆一起瓦解四散,羅伯在重案組的工作與最親密的人際關係一起毀了,從滿地凌亂的殘骸中,真相終於顯露。它安慰不了任何人,只是諷刺地攤在那裡。

法蘭琪高明的寫作帶我們來到一個首尾相啣的故事結局,我不禁重翻到第1章,第1頁,羅伯的自述說:

我們和真相的關係就好比支離破碎的玻璃,裂痕處處,折射出千百種影響,讓人迷惑。我追求真相,我說謊騙人。

羅伯在結局最後的狀態,自述說他忘記了森林裡的一切,也就是花了整本85%篇幅,帶著讀者一起漸漸回想起的那些童年記憶,他後來全都忘記了。本文開頭就說,羅伯的童年記憶與他的創傷呼應,忘記那些好不容易回想起的記憶,意味著他對自己的探尋一切歸零;我認為這是因為他在「現下」經歷了如此大的創傷,使得他又更逃離自己了。如果回憶童年是對羅伯的第一個創傷的「治療」,那麼治療在這一串混亂中宣告失敗。這個故事沒有解決羅伯的童年疑案,其實等於他的逃避型依附不會「治好」。

但本書最讓我難過的不是羅伯如此令人悵惘的結局。當羅伯疏遠、無視凱西時,那是我讀得最傷心的部份。我深刻覺得羅伯敘述說,凱西可能會懷疑她的名字裡被刻下詛咒,那個詛咒就是她對最好的朋友說實話,卻沒人相信她,這句令人心碎。

那麼,本書最後剩下的謎還有一個:凱西以「那種型式」愛過羅伯嗎? 

羅伯在案件結束後,跟驗屍官蘇菲約會了幾次,但蘇菲在兩人間的感情轉化成愛情前,就看出她和羅伯注定無望。蘇菲說:「你應該去找年輕女孩子,她們還看不出來。」蘇菲是有經驗的女人,很快可以知道自己跟某人是否會有結果——我覺得凱西就是知道的那種。所以,我的答案是,那不重要,因為凱西足夠睿智到不會在伴侶關係上去做無謂的嘗試。她只是不知道,原來發生親密關係就已經足夠嚇壞羅伯。這是本書最遺憾的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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