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7日

[256/365] 建築系老師的責任

今天是最後一次評圖了,評圖的結果是有兩名同學被當掉,但有一名長期被質疑不是自己畫圖的同學卻過關了。公佈這項結果後,我立刻舉手問道「老師,某某某的圖不是自己畫的,為甚麼他可以過」。

「他的圖不是自己畫的?」
「對,他根本不會畫圖。」

我知道這個指控很嚴重,也很過份,因為我沒有證據,我只是深深的懷疑。在現今無罪推定的法律精神下,這樣的指謫等於是子虛烏有。

為了我的當眾質疑,老師們和我和某某某一起到辦公室集合。老師第一句就是要求「今天在這個房間裡說的一切,你們都不會洩漏出去」,我現在深悔不該答應。

我應該要說:
「不,因為在這裡講的一切都是光明正大,不是要把事情搓圓仔搓過去,所以我一定會講出去,如果某某某是清白的,我也一定要對同學說明他的清白。
「只要某某某可以當場畫出他的設計來,我就向他道歉,不僅道歉,還主動向全班同學說明是我誤會他了,他的圖是自己畫的。
「如果他不願意,我也沒辦法,但無法澄清大家對他的懷疑,也不能袪除大家對老師們的疑慮。」

對,我毫無悔意。我只恨自己,已經撕破臉了,怎麼還不死咬到底。
另外一提,據說老師私下問某某某「你是不是和夜邊結下甚麼樑子」,顯然他們完全無法理解,為甚麼有人會為了和己身利益無涉的事,做出這麼反常的行為來。

這些滿口建築師的態度、建築師的責任的建築系老師們,看來是不會懂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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