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1月6日

◇ 人

作者: nightside (躑躅) 看板: nightside
標題: 人
時間: Tue Jan 6 23:26:21 2004

看到西斯在吵性工作者人權的問題,想跳下去卻又覺得
算了。

其實那個人的主張很清楚,不過就是人權二字罷了。性
工作者的尊嚴必須要建立在她們屈卑的背景上,想想還
真是可憐。就算是為了物質慾望而從事性交易工作的女
性,我也不覺得她們是應該被譴責的。

如果說出賣自己的身體、將之作為交易,這是卑賤而拋
棄自尊的,為何我們總是很少看見譴責那些買賣別人身
體、將之作為交易的人?

話說人權,我覺得西斯發言的許多板眾不太有人權的觀
念,他們很容易說「既然做了甚麼事,就不必把他們當
人看」 -- 這些想法一般人也都可能有,最隨手可得的
例子應該是許多人都贊成強暴犯應處死刑吧 -- 然而,
人真的有資格因為某些事情、某些標準去評斷別人 "是
不是人" 嗎?
無論做了甚麼事,他都是人,這是無庸置疑並且無法改
變的事。在唾棄別人做出的各種不符標準 (從道德標準
到各色各樣的價值標準) 的事、憤然指摘別人的不符標
準的想法 (譬如將性工作除罪化) 的同時,這些指著別
人罵的人,是不是也暗暗地指著自己內心的黑暗辱罵、
恐懼、躲避著呢?

我想,走過地獄的人,才比較能接近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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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我不認為有神,神對我來說比較像是自我實踐完整
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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