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4日

[混沌] 以一種潑辣的姿態_1

前陣子的新聞,大學生為了聯誼而從女舍二樓跳下,摔斷了腿。幾乎所有人都笑罵摔斷腿的大學生愚蠢,但我卻想起了一個雖然古老、卻仍未廣被接受的議題:「還我宿舍打炮權」。

從聯誼到打炮,好像有點跳太快了吼?不過我想聊的,不過是宿舍裡的自由這事。

還我宿舍打炮權」是一個在 2003 年初,台大男生宿舍開始嚴禁女生進入男舍而激發的討論。原本不是要「打炮權」的,但既然校方(與許多的贊成方)對於異性進入宿舍一事通常很敏感地想很遠,那麼反方就直接以校方腦袋中在上演、畏懼、排拒的那一幕,作為他們所要求的目標:打炮。

到辜狗搜尋「宿舍打炮權」可以看到青少年解放陣線收集的相關新聞與論述文章。其中也有非常典型的校方(或者稱正方好了,革命者稱反方比較帥)意見,即「學校不是給你們(學生)打炮的地方」,然而這類意見的擁護者卻忘了,宿舍畢竟是一個提供給學生進行私人生活活動的地方;學校不是給學生睡覺的地方,但宿舍是;學校不是給學生洗澡的地方,但宿舍是。

學生宿舍究竟為何有權監管學生在宿舍內的私人生活呢?這尚且是對一般宿舍的詰問,更不用說,對女生宿舍那種森嚴的、其實對學生帶來困擾的門禁管理了。
許多女生宿舍都會規定門禁時間,超過午夜的甚麼時候,灰姑娘們就不准回房來;超過幾個晚上沒有回房來,灰姑娘們便再也不許住在宿舍裡。宿舍非常盡職地替家長們「保管」好他們的女兒,而這樣管理,背後的意識型態是甚麼?

是的,關於這個議題,反方自然不滿足於正方亟於將反方推擠出去的、校外那寬廣、「你愛怎樣就怎樣」的天空。這不是「我愛怎麼訂規則就怎麼訂規則,不爽的話你不要來住」的租賃關係而已,因為對方是學校、是教育者、是觀念與知識的傳授者、是社會上儼然的中流砥柱,才更有挑戰、質疑、詰問的價值與必要:你為甚麼(並且憑甚麼)訂這樣的規則?



上辜狗搜尋「宿舍打炮權」可以看見 2003 年台大宿舍的保守作法引起的風波,那風波最後如何收場、反方是否爭得了一些權益、是否扳回一些想法上的認同,我不知道,但上批兔的 8A 板,可以看見 2008 年,也發生在台大宿舍的「潤滑液」事件。

過了五年,有個學生想到在宿舍發放過期的潤滑液,就像其他人贈送用不上的生活用品一樣,他發了文章在各舍板,說明欲發放的物品來源、雖已過期但仍可使用、領取方式…等,卻被刪文並水桶。疑惑的學生詢問水桶原因,才知道原來是教官授意。

五年前曾經雄壯地挺踞著的「校方」,沒有因為五年前的風波稍作鬆懈,堅固的思想也沒有動搖,仍然敏感地嗅聞並禁止著宿舍內學生的「性權」。

……上班去待續
(通常寫待續好像不一定真的會有續?X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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