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7日

對於「如何對待死者」的看法

不久前我和這朋友吃飯時聊起MJ的事。我說不是很多人指責MJ戀童嗎?為甚麼那些人、甚至是兒福機構甚麼的(我的印象好像曾有機構亦指責過MJ),在他死後卻全都消聲匿跡了?

朋友說,人死為大。

我說,我才不信甚麼人死為大,人死為大根本是鄉愿。人死了就是死了,我們無論再說他好話壞話,他都聽不見了。我們舉辦喪禮、追思會、說他的好話,都是為了還活著的、留下來的人。

如果死者生前有些小過小錯,那就「算了」。誰會在死者的家屬前追討死者曾經偷過的一塊橡皮擦呢?所謂的人死為大,不應該是怕鬼魂復仇之類,也不是毫無理由的死者不可追論功過,而是對尚眷懷著死者的苦主們所負著的巨大哀傷,致上敬撫之意。

但是,正是因為那是為了生者、而不是為了逝者,所以,如果死者在生前曾經深深地傷害別人,而那難以平復的傷,不是會因為死者逝去即癒合的,又有甚麼理由可以說「死者為大」呢?我們因為敬重生者的哀傷、在乎生者的心情,才願意讓死者的小過小錯消弭無形,那又有甚麼理由不體惜曾被死者重重傷害過、且傷痕未癒的人的心情呢?

「戀童」、猥褻兒童,那是非常嚴重的指控,如果是事實,我們也可以視作是對受害者非常嚴重的創傷。但他真的有嗎?很多明星也領養很多兒童,安潔莉娜裘莉也公開親吻兒童,她還有刺青,但為甚麼她沒被指控?「為甚麼」?

如果MJ真的曾經猥褻兒童,且那帶給受害兒童難以癒可的創傷,那麼在MJ生前,曾因為這個而嚴厲地譴責過MJ的人、團體,怎麼可以見到眾人對MJ一面倒的善意追思、歌功頌德,而不出來提醒大家 MJ 曾經給別人造成的傷?

如果他們「真的」為了被害人的傷痛而痛責麥可,為甚麼現在不咬了?如果受害的事實確實成立,那麼被害者看到大家的追思,難道不覺得噁心嗎?

那,為甚麼那些聲音都消失了呢?如果那是MJ逝世就可以輕鬆地說好吧我們沒事了的事,那為甚麼在MJ生前,這些人要這樣狂咬呢?而且,咬得最用力的,恐怕是那些八卦小報吧。他們自居正義、以道德批判,卻在MJ逝世之後消失得無影無蹤,這算甚麼?

最諷刺的,恐怕是那些曾經瘋狂追咬MJ的媒體,現今大概登出了MJ的生平追思、與他的經典作品回顧吧。



村上春樹在小說《舞.舞.舞》中有一段是關於死者的。少女在母親的情人被車撞死以後,才向主角懺悔說,在死者還活著的時候,她說了太多死者的壞話,雖然沒有被死者知道,但那好像對死者很不公平。

主角生氣地說,不要那麼簡單廉價地說出那種話。如果覺得不公平,就應該在他生前就對他公平一點,至少要盡力做到對他公平。在人還活著的時候粗魯地對待他,等到死了以後才便宜地流著眼淚說後悔,這種事不合禮節。

我也這麼認為的。人甚麼時候會死不能預知,但是人還活著的時候,我們可以盡力地對他好、對他公平;如果在人還活著的時候沒有盡力那樣做,那麼在他死後,也沒有資格懺悔。沒有資格懺悔,就是永遠也不能釋懷,不能被原諒,永遠有罪。

我並不思考我是否有罪、是否可以被原諒的事;我可能真的做下了那樣的事,但即使這樣也只是其次。這樣的想法最重要的,是要珍惜自己、與自己遇到的每個人都還活著的時刻。要珍惜他們、尊重他們,盡力地--也許不能做得真的很好,但至少盡力--對他們好,或公平地對待他們。

對「死」是怎麼思考的,其實影響、反映我們如何活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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